尊敬的孙奇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家居板材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议税务部门涵养税源,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发展信心,广泛听取企业心声和建议,积极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中小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同时,国家还出台了针对家居板材企业发展的税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粮食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等)、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增值税方面,纳税人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为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可享受增值税90%即征即退政策。
为贯彻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市税务部门迅速响应。一是精准辅导。鄢陵县税务局与当地林业局联合实施“板材行业税收税务林业联合服务管理模式”,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为板材行业制作行业指导手册,并建立木板材行业企业名册,对各个企业制定一对一辅导措施,针对性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税收辅导。二是精准宣传。建立市局、县局、分局三级联动政策解读机制,由业务骨干组建宣讲团队,针对板材加工等特色行业开展政策宣讲40多场,其中,鄢陵县税务局深入70余户板材企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并按照行业类别梳理风险点,提醒企业享受政策的同时注意规避风险。三是精准帮扶。成立民营企业“问需送策纾困”工作小组,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活动,收集企业在办税实操、税费辅导、税收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走访纳税人28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召开中小企业座谈11场次,征集意见建议12条,解决问题56项;组织各单位班子成员集中开展征期纳税服务调研及“跟随群众跑一次”活动,向14.6万户纳税人推送税企联络卡、优惠政策电子书。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继续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切实助推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税收工作,并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