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民政局关于某市民来电咨询回复 2025/12/09 1.9w 阅读 183 点赞 查看原文 现在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咨询 关于某市民来电咨询回复 时间:2025-11-25 08:45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留言时间:2025年11月20日 答复单位:许昌市民政局 反映问题:市民来电,询问如何开具未婚证明。 问题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通知附件所列清单包括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鸟拉圭、墨西哥、波兰) 市民政局已通过电话向反映人联系告知该处理结果,反映人表示满意。 办结日期:2025年11月25日 返回首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