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许昌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中奖情况的通告

2019/09/11 2.3k 阅读 291 点赞

9月12日上午,许昌市税务局举办了有奖发票2019年第1期二次开奖活动。在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的监督下,现场随机摇出了6张中奖发票,具体如下:

一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800111   发票号码40252766

二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900111  发票号码12931359

二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900111  发票号码11403184

三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800111  发票号码39981317

三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800111  发票号码39101890

三等奖  发票代码041001900111  发票号码11132477

一、兑奖方式

中奖者本人需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兑奖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二、兑奖时间

兑奖期限内工作日工作时间,请中奖者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0374-2962128),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兑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建安大道1718号。

四、兑奖所需资料

1.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两份。

兑奖者提供的中奖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兑奖者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对其提供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②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③超过兑奖时间的发票;

④以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与兑奖者登记的身份证件姓名不一致的;

⑤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六、兑奖者领取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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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