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2023/03/29 1.3w 阅读 179 点赞

序号

事项 

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

抽查比例(频次)

1

对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市税务局稽查部门

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双随机、一公开”

不低于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