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印刷服务项目评审公告

2025/06/03 1.0k 阅读 85 点赞

(项目编号:xcswjycg-202503)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印刷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刊资料制度汇编类、档案盒记录本凭证表单类、宣传彩页类、宣传册。

  (二)服务时间

  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履行或终止合同。如服务期限满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后服务期限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服务期内,若采购需求出现重大调整或因故取消等特殊情形时,服务终止;

  服务期内,因供应商出现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形时,服务终止。当特殊情况出现导致服务要提前终止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

  (四)服务方式

  上门服务。

  (五)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三、采购预算:叁拾陆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汇西南方)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事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同评审时间及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倪涛、全乐、肖鹏,联系电话:0371-69131983。

  七、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在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官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1718号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0374-296793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