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建安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2025/09/04 1.1w 阅读 476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文件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建安区税务局相关人员遗失税务检查证予以公告作废: 张沛芳,税务检查证号:豫税征41100319007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建安区税务局 2025年9月5日 3f6a33ddfd0c4d8685ddf916ca0f8cd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