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计划 名称 | 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一般、重点) | 事项 类别 | 抽查 方式 | 检查 对象 |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核查) | 抽查数量/比例 | 抽查 时间 | 是否部门联合 |
| 1 | 2025年第二波次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 | 2025年第二波次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按照信用风险等级设定不同抽查比例进行抽查) |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 一般检查事项 | 非定向 | 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现场检查 | 20% | 2025年10月-2026年3月 | 否 |
|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 ||||||||||
|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
|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 ||||||||||
|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 ||||||||||
|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二波次抽查工作计划
2025/10/20 1.4w 阅读 6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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