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wjcjycg-2025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包1-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许昌尔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许昌市魏都区龙翔路长江国际西区1-96号
成交折扣率:96%
包2-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许昌齐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中奥鑫天公寓楼304室
成交折扣率:95%
包3-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许昌市魏都区梓文便利店
供应商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时代皇庭8幢北2号
成交折扣率: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完成食材配送供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蔬果类、肉禽类、水产品、粮油副食调料干货类等的食物及原料食材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采购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列明的食材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所有食材的实际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所有食材均分次配送供应,配送数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按需通知,供应商则需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同时,供应商配置专业健康的服务人员和安全保障的包装运输设备。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包1和包2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3为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服务地点:包1: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566号办公区食堂);包2: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566号办公区食堂);包3: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248号办公区食堂)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诚哲(推荐组长)、刘道文、张宝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以预算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包1:5250元;包2:4500元;包3:4500元。
七、公告发布媒介和期限:
在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官网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1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92;包2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84.67;包3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7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566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374-2299207
(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5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4-2299206
(3)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248号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0374-255772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系方式:倪涛、肖鹏、全乐
电话:0371-69131983
附:1.附件-评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