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服务项目评审公告

2026/01/18 1.8w 阅读 84 点赞

项目编号:xcswjcjycg-202601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服务项目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范围

  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提供日常餐厅烹饪制作和经营管理,满足采购人职工餐饮需求。

  (二)服务要求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配置健康安全的专业厨师和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的每日餐饮要求,负责完成食堂职工餐饮供应工作。所烹饪制作的食谱包括但不限于热菜、凉菜、汤、粥、面、米等类主食及牛奶、豆浆、酸奶、饮品等辅食。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当年考评验收情况和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价格不变。

  (四)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许昌市建设路248号

  (五)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三、采购预算19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食堂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6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与学府街交叉口星芮酒店泊客之旅酒店5楼5025室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

  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事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同评审时间及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倪涛、肖鹏全乐韩艳霞,联系电话:0371-69131983。

  七、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在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官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248号

  联系人:老师

  电话:0374-25577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