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含农村)和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4/12/29 9.3k 阅读 282 点赞

根据我市职称工作安排,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资格审查,经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287名同志通过评审;经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561名同志通过评审;经许昌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218名同志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请予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9日

邮寄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26室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方式:

1.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  0374-2333351

2.许昌市教育局人事科  0374-2699822


附件:1.2024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度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4年度许昌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