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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城区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2026/03/19 7.3k 阅读 517 点赞

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市城区更新、补建电子执法取证设备76处,现予以公示:

(一)更新、补建的电子执法取证设备拟抓拍的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行、接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地点为:

以上电子执法取证设备自3月27日起启用,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共创安全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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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