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许昌市2023年度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讲课答辩成绩2年有效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09/04 8.7k 阅读 547 点赞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 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如在2024年度参加评审可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现将相应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成绩2年有效人员名单.xlsx

 


                                                 2024年9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